华夏金牌大篷车两全保险怎么样?
2014-09-22 11:25:1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10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3.3保险金申请 7.1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1合同构成 3.4宣告死亡的处理 7.2合同变更
1.2合同成立与生效 3.5保险金的给付 7.3联系方式变更
1.3投保年龄 3.6诉讼时效 8.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1.4犹豫期 4.保险费的交纳 8.1明确说明
2.我们提供的保障 4.1保险费的交纳 8.2如实告知
2.1保险责任 4.2宽限期 8.3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2.2责任免除 5.现金价值权益 9.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2.3保险金额 5.1本合同现金价值 9.1年龄错误
2.4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5.2保单质押借款 9.2未还款项
2.5保险期间 6.合同中止和复效 9.3争议处理
3.保险金的申请 6.1合同中止 10.释义
3.1受益人 6.2合同复效
3.2保险事故通知 7.合同解除和变更
金牌大篷车两全保险条款
(华夏保发[2010]335号文,2010年9 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和“本公司”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 们之间订立的“金牌大篷车两全保险合同”。
X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
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健康 告知书、变更申请书、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一、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二、本合同生效日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单周年日、保险费约定支付
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1.3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6 周岁至30 周岁(含30 周岁)。
1.4 犹豫期 一、您收到本合同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含第10 日)为犹豫期,在此期 间请您仔细审阅本合同的各项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合同解除条款 以及如实告知等内容。若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 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 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 交纳的保险费。
二、您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合同时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在犹 豫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Y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我们将按您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0% 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 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 日后因疾病导致身 故,我们将按您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10%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同时本合同终止。
疾病全残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
疾病导致全残,我们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 日后因疾病导致全
残,我们将按您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10%给付疾病全残保险金, 同时本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一、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第180日)
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
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客运航班和客运火车、地铁、轻轨、
客运轮船、客运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
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在给付一
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后,再按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给付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同
时本合同终止。
意外全残保险金一、一般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