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嘉安两全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09-19 12:30:1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后,对确属保险责任范围的,在与申请人达
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向申请人发出拒 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我们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的证明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 保险金的数额暂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的证明材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 险金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第十二条 欠款的扣除 我们给付各项保险金或退还现金价值时,如果您有尚未偿还的保险单借款或尚未交纳的保险费(包括本
合同自动垫交的保险费),我们将在扣除上述欠款及利息后再给付。
第十三条 残疾鉴定 若被保险人身体残疾,应在治疗结束之后,由政府职能部门进行鉴定。治疗尚未结束的,鉴定结果应以
自被保险人被诊断患有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后的身体情况为准。
第十四条 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索赔权利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
之日起计算。
第四部分保险费的交纳
第十五条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如果您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在交纳首期保
险费以后,您应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到期日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
第十六条 宽限期 自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每个保险费到期日次日起六十天为交付保险费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
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我们给付的保险金将扣除您未交纳的保险费。如果您没有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且
在宽限期结束时,您仍未交纳保险费,则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 不承担保险责任。
您可以在宽限期结束前到本公司办理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手续,我们将按【保险费自动垫交】条款处理。
第五部分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
第十七条 保险费自动垫交 如果您的缴费方式为年缴方式并选择了保险费自动垫交,且在宽限期结束时您仍未交付保险费,我们将
对本合同及附加合同作保险费自动垫交处理。若当时本合同现金价值净额与附加合同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之
和足以垫交全部到期保险费,我们将同时自动垫交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应交保险费,使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继续 有效。在保险费自动垫交期间,我们将按我们定期公布的保险单借款利率1计算保险费自动垫交的利息。
若本合同现金价值净额与附加合同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之和不足以垫交全部到期保险费,则按当时本合 同现金价值净额与附加合同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之和折算可垫交天数,同样进行前述垫交处理。
当本合同现金价值净额与附加合同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之和为零时,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同时中止。 您可以在宽限期结束前到本公司办理取消保险费自动垫交手续,则本合同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效力中止。
1 保险单借款利率:我们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法定利率制订,并定期公布。
第十八条 保险单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保险单借款,您提供的借款材料及借款额度经我们同意 后,向您发放保险单借款。累积借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如果有附加合同)当时现金价值 净额的 80%。在保险单借款期间,将按我们公布的保险单借款利率计算保险单借款利息。
请您特别注意:当本合同现金价值净额为零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的恢复 您可自本合同效力中止后两年内,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我们要求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及财务方面的资料,
经我们审核同意,自您补交所欠保险费、借款及利息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您与我们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仍未达成复效协议的,本合同即自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合 同效力中止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二十条 合同内容变更 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符合我们的规定,可申请变更本合同内容,我们以批注作为同意的表示,批注的
时间是变更内容生效的时间。您依法享有单方变更权的,以我们收到通知的时间为变更生效的时间,我们将
及时作出批注。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