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和财产一切险附加条款
2015-01-17 10:36:2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鼎和财产一切险附加条款
缴费方式: 年交 投保年龄: 0
详细条款
财产一切险附加条款
财产险2000年问题除外责任条款
本条款“2000年问题”系指,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此前、期间、其后任何其他日
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直接或间接引起计算机硬件设备、程序、软件、芯片、媒介物、
集成电路及其他电子设备中的类似装置的故障,进而直接或间接引起和导致保险财产的损失
或损坏问题。
本公司对由于下列原因,无论计算机设备是否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直接或间接导致、构
成或引起保险财产损失或损坏由此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能正确识别日期;
(二)由于不能正确识别日期,以读取、存储、保留、检索、操作、判别、处理任何数
据或信息,或执行命令和指令;
(三)在任何日期或该日期之后,由于编程输入任何计算机软件的操作命令引起的数据
丢失,或不能读取、储存、保留、检索、正确处理该类数据;
(四)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而不能正确进
行计算而不能正确计算、比较、识别、排序和数据处理;
(五)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计算,对包括计算机、
硬件设备、程序、芯片、媒介物、集成电路及其他电子设备中的类似装置进行预防性的、治
理性的、或其他性质的更换、改变、修改。
本条款若与保单中其他规定相悖,则以本条款为准。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地震责任扩展条款
本条款作为附加险。
一、责任范围
本条款承保由于破坏性地震或地震引起的海啸造成的保险标的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
本条款中的地震是指因地壳发生急剧的自然变异,致使地面或海底发生震动的现象。破
坏性地震指震级在M5级以上且烈度在VI度以上的地震。
二、除外责任
本条款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一)地震引起的任何后果损失或间接损失;
(二)本条款列明的每次事故免赔额。
三、保险期限及责任起止日期
本条款的保险期限与主保单保险期限一致。
四、赔偿处理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
偿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
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
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三)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五、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具有如实告知本公司保险标的的防震设计情况和使用年限的义务。保险期限
内,一旦发生建筑结构更改而影响建筑的抗震能力时,被保险人应采取措施保证其抗震能力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及时告知本公司。否则,本公司将不承担本条款项下的任何损失。
六、免赔额
本条款每次事故免赔额为损失额的5%或20万元人民币,以高者为准。
被保险财产在连续72小时内遭受一次或多次地震(余震)所致损失视为一次保险事件。
被保险人可以选择该72小时的开始时间,但两次事件的时间不应当有重叠部分。
本条款若与保单中其他规定相悖,则以本条款为准。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保险金额:主险保险金额的80%。
附加保险费率:主险费率的10%
附加保险费:
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在本公司对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予以赔偿后,原
保险金额自动恢复。但被保险人应按日比例补缴自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单终止之日止恢复
保险金额部分的保险费。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恶意破坏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他人的恶意行为所
致的损失,但不包括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玻璃破碎或任何室外招牌的破碎损失,也不包括
偷窃损失(破门而入偷窃损失除外)。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均不变。
错误和遗漏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因被保险人非故意地延迟、错误或遗漏向本公
司申报有关所占用的场地、保险财产价值的变更或其它有关信息而被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