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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公路货物运输定额保险

2015-01-17 10:08:4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否则保险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不负

  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行使第 3 页共 4 页

  或者保留向该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

  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

  利的,该行为无效。

  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

  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

  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赔偿金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按第一危险赔偿方式计算赔偿,

  按照承运人在保险事故中根据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责

  任比例,计算承运人对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承运人的赔偿责任低于保险金额的,按承运人

  的实际赔偿责任计算保险赔偿金额;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高于保险金额的,最高保险赔偿金额

  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

  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定期货物运输定额保险,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被保险

  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五条 定期货物运输定额保险,保险人一次赔款金额等于保险金额时,或保险单上

  注明的承运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时,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一)保险单、货物发票、运单以及与确定损失金额有关的单据;

  (二)公安部门的事故处理书和确定事故责任的证明,以及出险当地保险人机构的查勘

  报告;

  (三)货物损失的检验报告及损失清单。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核定

  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情形复杂的,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并提供理赔所需资料后

  三十日内未能核定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形商议合理期间,保险人在商

  定的期间内作出核定结果并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

  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第十七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保险人可将其享有的保险财产残余部分的权益作价折归被

  保险人,并可在保险赔偿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八条 本保险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从下列两种方式

  种选择一种,并列明于本保险单中:

  (一)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 4 页共 4 页

  其它事项

  第十九条 单程、定期货物运输定额保险,投保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解除合同的,

  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金额 10%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单程货物运输定额保险、定期货物运输定额保险的每次运输的保险责任起讫期中,保险

  责任开始后,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定期货物运输定额保险,在未履行货物运输行为时,投

  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按短期费率标准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

  日止期间的保险费,不足一个短期收费期限的,按相应的短期期限收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

  人。

  第二十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一条 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以上信息由南方财富网的小编为您提供,南方财富网的小编感谢您对南方财富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