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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邦利润损失险怎么样呢?

2015-01-16 12:43:5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都邦利润损失险怎么样呢?

  都邦利润损失险

  保障期限: 1-5年 缴费方式: 趸交 投保年龄: 0

  投保须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

  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

  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

  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

  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十八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保险费

  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规定,

  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

  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

  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

  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

  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

  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

  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

  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十八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规定,

  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

  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

  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在保险期间内,如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载明的营业处所经营的业务发生变

  化、被进行清算或由清算人或财产管理人接管经营,或营业所用的物质财产的风险加大,以

  及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险费的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被保险人

  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

  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以修理、修复营业所用的受损的物质财产,尽快恢复

  营业以防止或减少因营业受到干扰或中断所造成的损失,

  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

  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二)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故意或者因重

  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

  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

  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

  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三)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原因和损失情况的调查,以及对被

  保险人相关的会计凭证和账表的检查;

  对于拒绝或者妨碍保险人进行上述调查或检查导致

  无法确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保险单正本、索赔申请、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