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康乃馨两全保险
2015-04-28 13:56:4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产品特色:提供身故或第一残疾,满期,生存保障。
保障期限:1-10年以下 缴费方式:趸交 投保年龄: 0-40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 有 | |
满期保险金 | 有 | |
生存保险金 | 有 |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五年。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导致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伤身体;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但被保险人被强迫、欺骗情形下服用、吸食或 注射毒品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第一级残疾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如投保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则我们向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第一级残疾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详细条款
国泰康乃馨两全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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