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附加女性防癌疾病保险
2014-12-04 10:55: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合同所约定的女性恶性肿瘤,我方将按本保险项目下的保险金 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女性癌症保险金(见 20.5),本合同终止。若该恶性肿瘤不属于 本合同所约定的女性恶性肿瘤,我方不给付任何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意外伤害(见 20.6)导致本合同约定的 女性恶性肿瘤,不受以上 180天的限制,我方将按本保险项目下的保险金额向被 保险人给付女性癌症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无论被保险人罹患一项或多项女性恶性肿瘤,我方最 多给付一次女性癌症保险金。
4. 责任免除 如果被保险人因下述任一事项罹患女性恶性肿瘤,我方将不支付任何保险 金: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20.7);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20.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20.9),或驾 驶无有效行驶证(见20.10)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 20.11); 六、战争(见20.12)、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见20.13),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20.14)。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罹患女性恶性肿瘤的,本合同终止,投保 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方向女性癌症保险金受益人(见20.15)退还保
险单的现金价值(见 20.16)。
发生上述其他情况导致被保险人罹患女性恶性肿瘤的,本合同终止,我方按 本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情况处理。
第三章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5.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我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6.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同主合同。
7. 未交纳保险费 的处理
若投保人在保险费到期日(见 20.17)未交纳本合同规定的保险费的,自保 险费到期日的 24时起 60日内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见20.18),我 方承担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各期保险费。
宽限期结束时,若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则自宽限期结束的24 时起本合 同效力中止。我方对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 任。
第四章 保险期间、合同效力恢复、解除合同、合同效力终止
8.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同主合同的保险期间。
9. 本合同效力恢 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 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并提供被保险人 的健康声明书或医院(见 20.19)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我方与投保人协商并达 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欠交的保险费及其利息(见 20.20)之日24时起,本合同 恢复效力。若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需一并申请恢复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的效 力。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年投保人和我方未达成协议的,我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我方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时的现金价值。
10. 投保人解除合
同的手续及风 险
自您方收到保险合同之日起10 天内称为犹豫期,如果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要 求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且审核通过之日起终止效力。我 方将向投保人退还已交付的保险费。
如投保人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则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时起,本 合同终止。我方将从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且审核通过之日起 30天内向投保人退还 本合同在退保申请审核通过之日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如果您方解除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或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终止,本合
同也须一并解除。
11.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终止:
一、主合同效力终止;
二、您方或我方按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三、我方给付本合同的女性癌症保险金后;
四、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五、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年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
六、本合同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而终止。
第五章 索赔
12.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方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13. 保险金申请 一、申领女性癌症保险金时,申请人应填写《索赔申请表》,并向我方提供 下列证明和资料原件: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必要的身份证明; (3)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