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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附加环球境外旅行救援医疗保险

2014-10-28 09:50:3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过救援服务机构按照被保险人的遗愿或亲属的要求将被保险人的遗体或骨灰按下列三种方式之一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1遗体转运回国

  我们通过救援服务机构将被保险人的遗体运送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被保险人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国家。

  2.2骨灰运送回国

  我们通过救援服务机构安排被保险人的遗体在身故地火葬并运送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被保险人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国家。

  2.3 就地安葬

  我们通过救援服务机构安排被保险人在身故地就地安葬。

  3. 子女的转运回国

  如果由于被保险人遭遇保险事故导致与其同行的16周岁以下子女无人照料,我们将安排将子女转运回居住地或继续旅行至本保险单规定地区范围内的被保险人指定的目的地。

  4. 搜索、救援和寻找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保险事故,并由此成为搜索、救援的目标,则我们将支付最高40,000人民币的费用。

  

  太平附加环球境外旅行救援医疗保险条款

  (2009 年 10 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特别提示

  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

  付保险费的义务。在本附加合同中以“您”代称。

  被保险人

  :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 请求权的人。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

  :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 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

  解。

  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一、 本公司根据本附加合同中所述第四条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二、 在部分情况下,本附加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请留意第六条; 三、 解除保险合同会造成一定的损失,请留意第十二条。

  第一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第二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太平附加环球境外旅行救援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险单及其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声明、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认可的、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文件。

  第三条 投保条件 被保险人是指保险凭证中指明的个人或描述的群体。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在

  出生满 60天至 70周岁1 。投保人必须在被保险人出境前投保。

  任何身体健康、常住地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个人,都可以 成为本附加合同下的被保险人。持有有效工作许可、就业准证或家属准证的香港、澳门或台湾居民, 以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居住地址的永久居住证的香港、澳门或台湾居民,也可以成为本 附加合同下的被保险人。台湾、香港或澳门地区的被保险人返回以上居住地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非中国国籍被保险人回国籍所在国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四条 保险责任

  本保险的保险责任由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组成。 一、 基本保险责任:

  (一)旅行医疗

  (二)旅行紧急救援 二、 可选保险责任:

  (一)旅行缩短

  (二)旅行延迟

  (三)旅行证件遗失 您必须投保所有基本保险责任,亦可加投任意一项或多项可选保险责任。

  (一) 旅行医疗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旅程3 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4或突发急性病5 ,我们通

  过救援服务机构6承担以下保险责任。旅行医疗责任最高给付限额为您投保时选择的保险金额。

  1周岁:指按照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

  2常住地:指被保险人日常居住的地址,以投保人投保时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地址为准

  3被保险旅程:指以旅游、商务、探亲等为目的,从离开被保险人常住地开始,至返回被保险人常住地为止的行为。

4意外伤害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