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红麒麟两全保险(分红型,C)
2014-11-12 09:20:2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七、战争或类似战争的行为、暴动、叛乱、民事骚乱、罢工及恐怖主义活动;
八、核爆炸、核��射或核污染;
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跳伞、蹦极、登山、攀岩、探险、
武术、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赛马、车辆表演、赛车或练习、卡丁车 等高风险运动;
十、被保险人从事矿工、海上救护及潜水人员、爆破工、采掘工、危险化工产品生产工
人、火药爆竹制造及加工人员、高压电工程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战地记者、特技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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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人寿红麒麟两全保险(分红型,C)条款 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产品备案材料
动物园驯兽师、高空杂技、飞车、飞人演员、空中或海上作业人员等职业导致意外伤害事故
的;
十一、被保险人在投保日之前已经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的。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种或数种导致被保险人全残,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但投保人可以申请退保,也可以持保单至保险期间届满。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种或数种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但受益人或其他申请人可以要求本公司退还本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日的现金价值,本合同即 行终止。
第五条 红利分配及方式
本合同为分红型保险合同,投保人有权通过红利分配来分享公司的实际经营盈余。但
本合同所有附加险都不参加分红,除非在这些附加险中有明确的规定。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采用现金红利方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
的前提下,本公司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型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
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且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本公司当年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
余的 70%。
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每年的红利分配方案
的确定日为红利分配公布日。本公司在此公布日分配红利额,并向投保人寄发《年度分红业
绩报告》。本公司分配的红利将于每年红利分配公布日计入累积红利;往年累积红利余额将
按红利累积利率,按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合同终止时一次性给付 。
因本合同期满、全残、身故,合同终止时,当年 1 月 1 日(如在第一个报单年度则为报
单生效日)至合同终止日期间的红利将按合同终止日前最后一个红利分配公布日确定的红利
标准计算,以额外红利方式分配给投保人。
第六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分别为五年期、十年期和十五年期,投保人可在申请时选择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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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保险费和保险金额
一、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付;人民币 1,000 元为一份,最少购买一份;
二、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约定方式为依照本合同所附的
《基本保险金额表》,根据投保人选择的保险期间、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实际交纳的保
险费等进行确定。
第八条 保险责任的开始
本公司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费后,自保单所载明的保险生效日的零时起开始承担保
险责任。
若投保人在递交投保申请书之后的六十日之内未能交齐所有相关文件及保费,本公司将
不继续受理。
第九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
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
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
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
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一、保险金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的受益人;受益人为数
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