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阳光添富年年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2014-10-31 08:50:3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

  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现金价值权益

  6.1现金价值本合同各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

  向我们咨询。若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现金价值将按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重新

  计算。

  6.2保单贷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生效满一周年后且在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您可以申

  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80%,

  每次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条款��定利率计算。贷款本息在贷款

  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

  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

  自贷款本金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的次日零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6.3减额交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生效满两周年后且在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果您决

  定不再交纳续期保险费,可以向我们书面申请办理减额交清。我们以变更当时本合同

  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作为一次性交清的净保险费,计算减额交清后的基

  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时,保留在本公司的红利一次性支付给您,变更为减额交

  清保险后,本合同将不再分配红利。

  7-5

  7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

  7.1合同效力

  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7.2合同效力

  恢复(复

  效)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简称复效)。您应填写复效申请

  书,我们会要求您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我

  们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

  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条款约定利率计算)、保单贷款及利

  息(按条款约定利率计算)和其他未还款项之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

  本合同效力中止时的现金价值。

  8合同解除

  8.1犹豫期后

  解除合同

  (退保)的

  手续及风

  险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简称退保),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

  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9如实告知

  9.1明确说明

  与如实告

  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会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会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

  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

  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

  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

  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

  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

  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9.2本公司合

  同解除权

  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

  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

  保险金的责任。

  7-6

  10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0.1年龄性别

  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法定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

  险人的出生日期、年龄及真实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