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004)
2014-10-29 10:44:4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004)
适用年龄:28天至14周岁
产品险种:少儿保险
意外保障 创业金 高中教育金 婚嫁金 意外身故 教育金 满期生存金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0岁-5岁 | 542.00元 | 至15周岁 |
创业金10000元 |
25年 |
0岁-0岁 | 1084.00元 | 15年 |
婚嫁金2.0万 |
至25周岁 |
0岁-16岁 | 3477.00元 | 20年 |
大学教育金2.4万 意外身故4.0万 高中教育金6000元 学业有成祝贺金3000元 |
终身 |
0岁-1岁 | 4674.00元 | 15年 |
大学教育金9000元 分红金4.0万 高中教育金1.2万 大学教育金3.6万 满期生存金3.0万 高中学业有成祝贺金2000元 |
25年 |
0岁-8岁 | 6565.00元 | 15年 |
大学教育金5.0万 高中教育金3.0万 身故保障11.0万 创业金7.6万 |
25年 |
0岁-14岁 | 6888.00元 | 15年 |
大学教育金2.0万 创业金10.0万 |
25年 |
0岁-14岁 | 11246.00元 | 15年 |
婚嫁金7.0万 大学教育金10.4万 分红金7.1万 身故7.0万 |
25年 |
0岁-0岁 | 29300.00元 | 至15周岁 |
人身保险金10.0万 创业金10.0万 |
至25周岁 |
0岁-18岁 | 68240.00元 | 1年 |
身故金10.0万 创业金26.2万 |
至25周岁 |
1岁 | 20857.00元 | 15年 |
婚嫁金10.0万 满期生存金56.5万 大学教育金19.5万 创业金10.0万 高中教育金7.0万 |
终身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满期创业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创业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10.5)身故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004)条款
(平保寿发[2009]150号,2009年9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合同构成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004)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险合同”。
1.2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
本主险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本主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见10.1)、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见10.2)均以该日期计算。
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1.3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10.3)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指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14周岁。
1.4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10.4)。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5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保险金额
(1)基本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
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