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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元富两全保险(分红型)如何?

2014-10-24 10:14:5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

  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

  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7.3 保险金申请时效 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

  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7.4保险金申请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一、满期保险金申请

  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满期保险金时,应当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给付申请书;

  2。 保险合同;

  3。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及必要的生存证明;

  4。 如果受益人另有约定,还须提供受益人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二、一般身故保险金及用电意外身故保险金申请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 应当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给付申请书;

  2。 保险合同;

  3。 公安部门、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或 验尸证明;

  4。 如果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6。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关系证明、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7。 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时间、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相关的其他证明 和资料。 三、如果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受托人除提供上述所有证明和资料外, 必须另行出具有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7.5保险金给付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等证明和资料后,会及时作出核定;情形

  复杂的,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我们会将

  核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

  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本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

  约定的,我们按照��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

  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

  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等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

  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

  确定的数额先予以给付,在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

  差额。

  7.6宣告死亡处理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死亡,我们以判

  决书宣告的死亡日期为被保险人的身故日期,按本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

  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身故保险金的受领人应于知道被保险

  人生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

  由我们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u 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8.1 投保年龄范围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零周 岁(指出生满三十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七十周岁。

  8.2 年龄计算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以法定证件载明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周岁年龄。您

  及错误处理 在申请投保时,应告知被保险人的周岁年龄。若发生错误,我们依照下

  列约定处理: 一、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 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您。 二、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 的,我们有权审核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若补交保险费前已发生保 险事故,我们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折算给付保险金。 三、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真实年龄不符合我们规定的投保 年龄范围的,我们可以解除本合同,并退还本合同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 但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则按本条第一、二项处理。

  8.3 欠款扣除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派发红利、退还现金价值、退还保险费时,会 先行扣除您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单借款及利息。

  8.4 通讯地址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利益,您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请及时书面通知 我们。如果您没有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所载的最后 住所或最新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8.5 司法鉴定 我们有权要求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您、被保险人和 受益人应当予以配合。

8.6争议处理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