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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众鹏程万里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2005)

2014-10-15 11:18:1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的附加合同的保险责任。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

  1.1保 险 合 同 成 立 与生效

  第一部分您与我们的合同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条款中带有右上标标注的用词具有特定含义,您可参阅本条款尾部的“释义”获取相关解释。

  (2009 年 9 月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满期终了红利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满期日[14]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以增加本合同 当前有效保险金额的形式给付满期终了红利。

  理赔终了红利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从第一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以 增加本合同当前有效保险金额的形式给付理赔终了红利。

  退保终了红利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从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若您退保(申请解除本合

  3.2红利分配方式

  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红利分配,但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不享有此项权利。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12]结束后,我们将根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及该年度 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情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本合同的附加险不参与红利分配,除非在附加险的条款中另有约定。您将以增额红利和终了红利的方式获得分配的红利。

  (1)增额红利 我们按照完整保单年度分配增额红利。若本合同于保单周年日及该保单周年日之 前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皆有效,我们将根据该保单年度适用的增额红利率向您派发 增额红利。我们会向您寄送该保单年度的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分配的具体情 况。增额红利将以增加保险单当前有效保险金额[13]的形式分配。增额红利部分的 保险金额一经宣布,我们便不能变更。

  您也可以要求领取增额红利的现金价值。领取时,您须持本合同及您本人的有效 身份证件;领取后,增额红利的保险金额将从保险单当时有效保险金额中扣除。

  (2)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分为三种:

  3.1红利分配

  第三部分关于您的保单红利

  2.3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二年以上(含二年)保险费的,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 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 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自杀[7],但被 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8];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9],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0],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1]的机动 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2.2责任免除

  利、终了红利及百分之一百的本合同累计应交保险费作为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②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四周岁(含四周岁)至我们首次给付教育金前身故,我 们给付被保险人身故时累积增额红利、终了红利及百分之一百一十的本合同 累计应交保险费作为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③若被保险人在我们首次给付教育金后身故,我们一次性给付尚未给付的教 育金、创业基金及累积增额红利、终了红利作为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上述“本合同累计应交保险费”不包括非年交方式下须缴纳的额外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变更为减额付清保险,则上述“本合同累计应交保险 费”为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

  (2) 在本合同��止、撤销、解除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4.4保险金给付

  4.3保险金申请

  4.2保险事故通知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 人丧失受益权。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