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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富红赢二号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10 14:49:3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财富红赢二号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太平财富红赢二号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满期生存金 生存金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3当天零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

  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4零时之前因下列保险责任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本合同的

  已交保险费5。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因下列保险责任身故,我们则按下列各项保险金

  的规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三、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6,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天内,

  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在按本条上述第二款规定的保险责任给付的同时,额外按被保险人身故时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四、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乘坐本合同第二十七条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天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在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保险责任给付的同时,额外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太平财富红赢二号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2011年8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

  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文件。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1合同。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30 天至 60周岁2。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5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零时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五条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

  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第六条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3当天零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 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4零时之前因下列保险责任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本合同的 已交保险费5。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因下列保险责任身故,我们则按下列各项保险金 的规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三、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6,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天内,

  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在按本条上述第二款规定的保险责任给付的同时,额外按被保险人身故时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四、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乘坐本合同第二十七条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遭遇

  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在按本条第二款、第三 款规定的保险责任给付的同时,额外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150%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 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在给付上述各项身故保险金或满期生存保险金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第七条“红利分配”。 第七条 红利分配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