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利好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08 11:06:1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利安利好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28天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生存 祝寿金 满期生存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有效保险金额的 10%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首期生存保险金于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生存保险金留存于我们的生存给付累积账户,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生存给付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申请时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祝寿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 6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我们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祝寿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 8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我们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祝寿保险金。
祝寿保险金留存于我们的生存给付累积账户,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生存给付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祝寿保险金受益人申请时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与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您已支付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意外身故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满 18 周岁的,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 对应日前一日止,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在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后,我们 按有效保险金额的 4 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投保人意外伤 除另有约定外,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且投保人身故时年龄介于 18 周 害身故豁免保 岁至 60 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21 周岁后 险费 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止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已支付的保险费”的含义: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本合同的 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豁免的保险费视作已支付。若发生减保,在计算已支 付保险费时,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利好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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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v 签收本合同次日起 10 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全额退还保险费 ……………………………1.4
v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4
v 您或受益人有转换年金的权利 ……………………………………………………………………………………3.7
v 您有参加红利分配的权利 …………………………………………………………………………………………4.1
v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质押贷款的权利 ……………………………………………………………………6.2
v 您有减保的权利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