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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福鑫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09-25 09:11:5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华夏福鑫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华夏福鑫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28天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满期生存金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年缴费 缴费期 保障项目和金额 保障期
30岁 3123.00元 20年

满期保险金10.0万

身故/全残保险金20.0万

至70周岁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身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 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 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 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 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10%;

  (二)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三、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 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2;

  (二)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2。

  四、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 的原因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 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

  ; (二)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全残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 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 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 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 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 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10%;

  (二) 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三、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 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 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2;

  (二) 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2。

  四、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 的原因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 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 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

  (二) 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 合同终止:

  (一)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时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 (二)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福鑫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内(犹豫期)您可以要求退还扣除工本费外的全部保险费…1.4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2.1

  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领取红利的权利………………………………………………………4.2

  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质押借款的权利……………………………………………6.2

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