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幸福万全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09-22 10:32: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外,再按您已交付的保险费数额进行特别给付。
(二)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和特定交通工具意外永久完全残疾特别给付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运营的火车(含地铁、轻轨)、轮船、公共汽车(含出租车)和民航班机,或驾驶或乘坐私家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期间,在上述交通工具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且身故时已年满18 周岁,我们在给付身故保险金和给与意外身故特别给付的同时,再按您已交付的保险费数额进行特别给付。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上述原因导致永久完全残疾,我们在给付意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和给与意外永久完全残疾特别给付的同时,再按您已交付的保险费数额进行特别给付。
被保险人在从事本保险条款第6 条高危职业表中所列职业活动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我们不承担本保险条款第2.2 款第四项约定的各项特别给付责任。
五、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日,我们按满期时您已交付的保险费数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受益人在领取满期保险金时,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或者转换为年金领取。如果选择年金领取,领取金额按照我们当时提供的转换标准确定。
本合同的初始保险金额、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和您已交付的保险费根据本条款第3.6.2 项规定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准。
2.3. 我们不承担的责任
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或故意造成疾病;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 年内自杀,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复效情形的,被保险人在每次合同复效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飞行、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被保险人因上述任一情形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本合同均终止。我们将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相应现金价值,如有特别红利,则同时支付。
2.4. 红利分配
我们将在每一会计年度后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在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年度红利
计算年度红利时,我们将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有效保险金额基础上,按照最近一次红利分配方案所确定的年度红利率,计算在本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红利保险金额,用于增加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红利应分日是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而红利的实际分配日可能因年度会计核算、审计、相关法律的规定或保险监管的要求而迟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二、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是不保证的,终了红利将在本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支付,终了红利分为以下三种:
1、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满期核算,若确定有满期生存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支付。
2、体恤金红利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或者因为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永久完全残疾,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体恤金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支付。
3、特别红利
因上述两项中规定的原因以外的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特别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支付。
3. 您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1. 保险费的交付
本合同的保险费金额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本合同的交费期间分5 年、10 年两种,由您选择后在保险单中载明。
本合同的保险费金额将根据投保时被保险人的性别、年龄、以及您与我们约定的初始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和保险期间,按照我们核定的保险费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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