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如何?
2014-09-19 10:50:4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解除被保险人资格,我们按申请时该被
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余额的上述比例收取退保手续费。
5.3
保证利率 我们提供的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5%。
]保单红利
6.1
保单红利的确定
在本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年金领取起始日前,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 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6.2保单红利的分配一、如果我们确定本合同项下的企业账户有红利,则该红利全部计入企业红利账户。 二、如果我们确定本合同项下的个人账户有红利,则该红利将按照红利来源确定红利
归属:
(一)个人账户已归属部分产生的红利:
1、个人交费部分产生的红利全部进入个人红利账户;
2、企业交费部分产生的红利,按照贵单位在投保时的选择,或者计入个人 红利账户,或者计入企业红利账户;
(二)个人账户未归属部分产生的红利计入企业红利账户。 三、留存于个人红利账户的红利按照本合同保证利率累积,并参与以后的红利分配,
在发生保险给付之前不得领取。
^ 被保险人的变动
四、留存于企业账户的红利按照本合同保证利率累积,并参与以后的红利分配。贵单 位可以申请将企业红利账户中的红利按照贵单位确定的比例全部或部分转入个 人账户已归属部分和未归属部分,也可以申请将企业红利账户中的红利给付于贵 单位。
7.1 增加被保险人 若贵单位因在职人员变动需要增加被保险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贵单位增加被
保险人的申请自我们审核同意、收到保险费并为该被保险人建立个人账户次日零时起 生效。我们在为该被保险人建立个人账户后扣除保险费。
7.2 减少被保险人 若贵单位因被保险人除离职以外的原因需要减少被保险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 自我们收到贵单位书面通知之时起,我们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并扣 除退保费用后退还保险责任终止之日该被保险人的账户价值。
7.3 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若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人数或参保比例不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时,我们 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贵单位后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向贵单位退还本合同的账户价 值。
_ 减保选择权
8.1 减保选择权 一、贵单位于本合同成立后至被保险人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可以书面通知我们
要求减少企业账户或个人账户未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但减少的金额不得超过其 当时企业账户或个人账户下未归属部分账户余额的 15%,我们将企业账户或个人 账户未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减少部分退还给贵单位。
二、被保险人于合同成立后至约定的其年金领取起始日前,经贵单位同意,可以书面
通知我们要求减少其个人账户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但减少的金额不得超过其 当时个人账户下已归属部分账户余额的15%,我们将其个人账户已归属部分的账 户余额减少部分退还给贵单位。
三、该项权利每一合同年度只能行使一次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最多只能行使三次。
` 合同解除和变更
9.1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
风险
一、本合同生效后,贵单位可以书面通知我公司,要求解除本合同。我们仅对尚未开
始领取年金的被保险人办理退保,对于已开始领取年金的被保险人,不能申请退 保。若贵单位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贵单位的证明文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对尚未开始领取年金的被保险人的保险 责任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 日在扣除合同退保费用后,将 贵单位交费部分的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退还给贵单位。对个人账户中的 个人交费部分,可由被保险人持贵单位的证明向我公司申请领取。
二、贵单位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9.2 合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如贵单位需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应当向我们提出变更合同的申请,在
贵单位与我们达成一致后,可以对合同约定事项进行变更,变更可以用在保险合同上
批注、附贴批单的方式进行。
9.3联系方式变更为了保障贵单位的合法权益,贵单位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 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若贵单位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 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 视为已送达给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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