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福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
2014-09-19 10:15:4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百年福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
适用年龄:28天至57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生存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每满2周年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基本保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基本保额的6%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返还全部所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二者较大者,本合同效力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百年福年金保险(分红型)A 款条款
百年福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条款
(2012年3月中国保监会备案)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交的保险费
™ 被保险人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领取红利的权利
™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
™ 您有退保的权利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请您认真阅读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
™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 通讯地址变更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
™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 分红是不确定的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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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福年金保险(分红型)A 款条款
)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4.1保单红利的确定10.3合同内容变更
1.1合同构成4.2保单红利的领取10.4地址变更
1.2合同成立与生效5. 保险费的交纳10.5争议处理
1.3投保年龄5.1保险费的交纳11. 释义
1.4犹豫期5.2宽限期11.1保单年度
2. 我们提供的保障6.现金价值权益11.2周岁
2.1基本保额6.1现金价值11.3保单周年日
2.2保险期间6.2保单贷款11.4现金价值
2.3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7.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11.5毒品
限制7.1效力中止11.6酒后驾驶
2.4保险责任7.2效力恢复11.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2.5责任免除8.犹豫期后的合同解除11.8无有效行驶证
3.保险金的申请8.1您解除合同的手续11.9机动车
3.1受益人9.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11.10保险事故
3.2保险事故通知9.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11.11不可抗力
3.3保险金申请9.2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11.12申请人
3.4保险金给付限制11.13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3.5法院宣告死亡的处理10.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11.14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3.6诉讼时效10.1 年龄性别错误11.15现金价值净额
4.保单红利10.2 未还款项11.16本合同约定利率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 与我们之间订立的“百年福年金保险(分红型)A 款保险合同”。
⒈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
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副本、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
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我们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 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 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我们同意承保是指您交付
首期保险费,我们核保通过并签发保险单。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我们承担的保险责任从载于保险单上的生
效日零时开始。本合同的保单年度[11.1]以生效日起算。
1.3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11.2]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
年龄为 0 周岁至 57 周岁,投保时被保险人为 0 周岁的,应当为出生满 28
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
1.4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享有 10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
同。如果您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