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金彩人生Ⅱ终身寿险(分红型)
2014-09-15 15:01:4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宏金彩人生Ⅱ终身寿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 意外身故 教育金 满期生存金 投保人保费豁免 祝寿金 分红 现金分红 门急诊医疗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0岁 | 10750.00元 | 20年 |
身故利益30.0万 现金利益234.0万 分红132.0万 |
终身 |
0岁 | 13550.00元 | 20年 |
满期生存金31.0万 现金利益给付4000元 轻症疾病利益2.0万 投保人保费豁免386元 重大疾病利益33.0万 身故利益50.0万 |
终身 |
1岁 | 25439.00元 | 1年 |
中宏附加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10000元 身故10000元 中宏附加康宝住院赔偿医疗保险0元 中宏附加惠选投保人豁免保险费0元 中宏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0元 |
终身 |
34岁 | 2864.00元 | 1年 |
身故1.2万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一 、身故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本合同随之终止。身故保险金的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身故日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2、本合同所有已缴保险费扣除已给付的现金利益后的余额。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后从亿本合同的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 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人者:
1、身故日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2、本合同所有已缴保险费的105%,除已给付的现金利益后的余额。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后从亿本合同的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 两项金额中的较人者:
1、身故日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2、保险单上所载的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的6倍扣除2倍已给付的现金利益后的余额。
二、期满利益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节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按保险单上所载的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的 X倍给付期满利益,本合同随之终止。
第一部分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保险合同由基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附加保险合同(若有〗构成,其组成文件如下:
1、保险单成其他保险凭证;
一:、投保单客户联成复印件和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客户联成复印件、声明、批汴、附贴 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
第二条 犹豫期
自投保人签收本合同、1 日 (^-“! 日 ^起十四日内为犹豫期。犹豫期内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由投保人填写年清书,并提供保险合同、投保人众份证明及保险费发票,本公司【“】将退还已收 保险费。仏本公司收到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书面年清时起,本合同0始无效,本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
责任。
第二部分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 、身故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本合同随之终止。身故保险金的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身故日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2、本合同所有已缴保险费扣除已给付的现金利益后的余额。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后从亿本合同的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 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人者:
1、身故日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2、本合同所有已缴保险费的105%,除已给付的现金利益后的余额。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后从亿本合同的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 两项金额中的较人者:
1、身故日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2、保险单上所载的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的6倍扣除2倍已给付的现金利益后的余额。 :、期满利益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节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按保险单上所载的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的 X倍给付期满利益,本合同随之终止。X根椐下列确定:
本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的年龄X
0-9周岁24%
10-19周岁20%
20-29周岁16%
30-39周岁12%
40-49周岁10%
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