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安好一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2014-08-27 11:21:4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前述限额。
2.3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2.4 保险��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 (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①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与累计红利保险金额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②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若投保时被保险 人年满 18 周岁的,自合同生效日后)身故,我们按身故时的有效保险金额给 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 日 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与累计红利保险 金额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已支付的保险费”的含义: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在计算已支付的保险费时,减保前已 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2.5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
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
车;
(6)被保险人所患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以及未书面
告知的既往症;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
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
同的现金价值。
3.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 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 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 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 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 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
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
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
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身故保险金申请 受益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 的死亡证明;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