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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家爱家无忧定期寿险怎么样?

2014-08-27 09:44:1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您解除本主合同 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合同即被解除。对本主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犹豫期

  1.4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主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

  上载明。 自本主合同成立、我们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主合 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主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保险合同生效日 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 期计算。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

  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您与我们 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可以包括主险合同和附加险合同,“合众爱家无忧定期寿险合同” 是主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合同”。

  合同构成

  1.2

  凡年满 18周岁(见释义 6.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本保险合同订立

  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以作为投保人。

  凡年满 18周岁至 50周岁,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投保范围

  1.1

  您与我们的合同

  X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众爱家无忧定期寿险条款

  ( 通过网络渠道销售 )

  附件2

  3

  (6)

  (7)

  (4)

  (5)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自本主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年内自杀,但 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 6.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 6.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义

  6.7)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释义6.8)的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

  (2)

  (3)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责任的免除

  2.5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身故当时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

  金,本主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我

  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本主合同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这 180天的时 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释义 6.4)导致身故,无等待期。 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等待期

  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2.4

  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 20年期、30 年期、至被保险人 60周岁保单周年

  日和至被保险人 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四种,您在投保时可选择投保其中一 种。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保险单上记载的本主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 本主合同约定的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期间

  2.3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

  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 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

  金限制

  2.2

  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

  2.1

  我们提供的保障

  Y

  犹豫期届满且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您可申请解除本合同。申请解除

  本合同时,请您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主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 请书之日起 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见释义 6.3)。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及风险

  1.7

  若您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而未通知我们,我们按本主合同载明的最新住

  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附件2

  4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保险金申请

  3.3

  保险事故通知

  3.2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 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