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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附加定期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09-11 13:26:4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须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交费方式交付保险费。首期以后的保险费应在每个保险费到期日或之前交付。

  第四部分保险费的交纳

  第十一条 索赔时效

  本附加合同的索赔权利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 发生之日起计算。

  我们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后,对确属保险责任范围的,在与申请人达

  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向申请人发出拒 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我们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的证明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 保险金的数额暂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的证明材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 险金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本附加合同;

  索赔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和索赔权利证明; 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提供出生证或户口证明;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和费用清单、诊治记录; 我们所需的并且索赔权利人能够提供的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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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保险金时,索赔权利人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材料向我们申请理赔:

  保险金的申领

  第十条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及时通知我们,否则由于通知延误,导

  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我们对无法认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同时,因此致使我们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导致延误的除外。

  保险事故通知

  第九条

  第三部分如何申请给付保险金

  每日住院津贴保险金额为每天50元;

  门诊医疗补偿保险金额为每年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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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每6万元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各项保险金额如下:

  保险金额

  第八条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现金价值净额: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 滋病:

  住院天数:

  意外事故: 现金价值:

  住院:

  定点医疗机构:

  第七部分名词释义

  我们为被保险人提供多家不同层次的专业医疗机构名单,供被保险人在此范围内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请见本附加合同附件。 指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的正式病房进行治疗,并正式办理入住院手续, 不包括入住门急诊观察室、家庭病床、其他挂床住院及不合理的住院。 指在医院住院部病房内实际的住院治疗天数,住院满二十四小时为一天。 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 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本附加合同在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金申请的情况下,各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本附加合同在有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金申请的情况下,各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等于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年度末现金价值×(基本保险金额 - 累计已批准住院津贴 医疗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现金价值扣除保险单借款和垫交保险费及上述款项应付利息后的余额。 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 在人体血液或其它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 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 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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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部分就医须知

  被保险人须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但被保险人紧急抢救不受此限制,在病情稳定后,应转入定点医 疗机构继续治疗。

  第十五条 合同内容变更

  您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符合我们的规定,可申请变更本附加合同内容,我们以批注作为同意的表示, 批注的时间是变更内容生效的时间。您依法享有单方变更权的,以我们收到通知的时间为变更生效的时间, 我们将及时作出批注。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后,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无效。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权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随时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我们收到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