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相伴定期寿险
2015-05-19 09:58:5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产品特色:在合同保障期间内身故我们按照合同约定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18-55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有 | 若身故 ,我们按身故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明 。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 周岁至55 周岁。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则任 :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若投保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且没有其他受益人
的情况下,则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详细条款
平安相伴定期寿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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