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附加幸福成长定期寿险(万能型)怎么样呢?
2015-05-19 09:52:5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产品特色:若在保障期间身故,我们按合同约定及福身故保险金。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有 | 若身故,我们按身故之日本附加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的保险期间相同,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见10.5);
(4)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10.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10.7),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见10.8)的机动车(见10.9);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附加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附加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详细条款
泰康附加幸福成长定期寿险(万能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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