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附加定期寿险(A款)怎么样呢?
2015-05-14 14:44:4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产品特色: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
保障期限:1-10年以下 10-30年以下 30年-终身
缴费方式:趸交
投保年龄: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有 | 合同生效起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10年、15年、20年及至被保险人年满50周岁(见6.1)、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见6.4)。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详细条款
人保寿险附加定期寿险(A 款)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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