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信贷无忧借款人定期寿险
2015-05-14 14:30:5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产品特色: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高残保险金给付 二、身故保险金给付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高残保险金 | 有 | 于合同生效起 180 日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合同所指的高残,我们按已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数额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因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合同所指的高残,或者于本合同生效起 180 日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合同所指的高残,我们按高残时所在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有 | 于合同生效起 180 日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您已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数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因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或者于合同生效起 180 日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身故时所在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10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后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期满日的24时止。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详细条款
泰康信贷无忧借款人定期寿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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