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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附加急性病身故定期寿险怎么样呢?

2015-05-14 14:38:2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保寿险附加急性病身故定期寿险怎么样呢?

  产品特色:提供身故保障。

  保障期限:1-10年以下

  缴费方式:趸交

  投保年龄: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保 额 说 明
身故保险 自急性病发作起10日内导致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特别约定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2)您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急性病发作;

  (3)主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

  (4)被保险人患精神病或精神分裂、先天性疾病(包括先天性畸形)、遗传性疾病、性传播疾病;

  (5)任何获取移植器官或者捐献器官的行为;

  (6)化学污染。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详细条款

  人保寿险附加急性病身故定期寿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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