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母婴安康定期寿险
2015-05-14 11:43:1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产品特色:提供身故、全残保障。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大人身故保险金 | 有 | 因妊娠所致疾病导致身故的,我们按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小孩身故保险金 | 有 | 小孩(无论一胎或多胎)在分娩过程中身故或在分娩结束之日起 7 日内身故,我们按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全残保险金 | 有 | 因妊娠所致疾病导致全残的,我们按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全残的鉴定应在疾病治疗结束之后,由双方认可的残疾鉴定机构作出。如果自分娩结束之日起 180 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 180 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妊娠满 12 周的孕(产)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分娩结束之日起第15 日的 24 时止。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或共同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或共同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被保险人或其家属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配合治疗的行为。
详细条款
母婴安康定期寿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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