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无忧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A,2014)
2015-05-14 10:20: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产品特色:若身故或因意外、疾病造成全残的,我们免收余期保险费。
投保年龄:16-60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豁免保险费 | 有 | 若身故,我们免予收取剩余的各期保险费。 |
全残豁免保险费 | 有 | 若因疾病或者意外造成全残的,我们免收剩余的各期保费。 |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附加险合同可附加于主险合同或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附加险合同,但 收取保障成本的附加险合同除外。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的,我们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被保险人自本附加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将已收取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日之后的保障成本无息退还至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按退还的金额等额增加。
详细条款
平安附加无忧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A,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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