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一年期团体定期寿险
2015-05-13 11:50:2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产品特色:提供身故保障。
保障期限:1-10年以下
缴费方式:趸交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有 | 若因疾病或者意外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赔偿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
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参保成员的配偶与子女也可参加本保险。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内容执行。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须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保险期间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向受益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详细条款
平安一年期团体定期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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