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吉祥相伴定期寿险
2015-05-04 13:45:4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产品特色:低廉的保费投入,高额的身价保障; 定期保障,灵活满足各种不同保障需求的客户人群。
保障期限:10-30年以下 30年-终身 缴费方式: 趸交 投保年龄: 16-60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 | 若一年内因疾病身故,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合同终止 。保险单上载明的合同保险金额的10%;投保人累计所交的合同保险费(无息)。 因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按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6周岁至60周岁
保险期间:10/20/30年
缴费期间:趸缴/同保险期间(分别为10/20/30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详细条款
泰康吉祥相伴定期寿险条款
投保案例
王先生30岁投保《吉祥相伴定期保险》50万元。若考虑不同的保障期,保费缴纳情况如下:
保险期间 |
趸缴保费 |
年缴保费 |
10年期 |
6080元 |
725元/年 |
20年期 |
18000元 |
1220元/年 |
30年期 |
40725元 |
204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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