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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0 14:05:0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责任免除

  一、对任何由下列原因之一而导致的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杀(在本公司连续参保满两年除外),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二、上述身故保险责任免除事项同样适用于全残保险责任免除,同时由下列原因之一而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全残保险金责任:

  1. 被保险人首次参加本合同之前已存在的疾病、症状或受伤;

  2. 被保险人自残;

  3. 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使用处方药品;

  4. 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及精神疾病;

  5. 被保险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的运动;或参与可获得报酬的运动;或者参加以下项目的竞赛、表演或专业训练:赛马、马术、马球、机动车、自行车、赛艇、滑板、冲浪、滑水、跳水、潜水、跳高滑雪、雪橇、滑冰、冰球、拳击、武术、摔跤;或参加攀岩、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独立山峰、滑翔翼、气球驾驶、跳伞、空中飞行(不包括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蹦极跳;或参加洞穴、极地、沙漠、火山、冰川等探险和考察。

  第二十一条 失踪并宣告死亡的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其个人保险期间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以判决书宣告之日为准,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受益人或者其他领取保险金的人应于知道后30日内向本公司退还已领取的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效力由合同双方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1、本合同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的第一受益人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共同指定的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或其他合法机构,其受益额度为索赔当时被保险人依本合同所载贷款合同的约定仍未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第一受益人的受益额度在任何情况下不超过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2、如身故保险金超过第一受益人的受益额度,本公司向被保险人指定的第二受益人给付剩余部分的保险金。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时,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的第二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或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受益方式为均分或比例的,已身故受益人或放弃受益权的受益人名下的保险金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约定份额比例享有。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扣除第一受益人的受益额度后剩余的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第二受益人的;

  (2)第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第二受益人的;

  (3)第二受益人��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第二受益人的。

  第二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第二受益人身故在先。

  3、如全残保险金超过第一受益人的受益额度,本公司将向被保险人给付剩余部分的保险金。

  4、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第一受益人时需双方书面同意;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第二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二十三条 保险金申请

  一、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投保单位证明;

  2.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3.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死亡证明或验尸证明;

  5. 被保险人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证明;

  6.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若被保险人全残,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