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重庆车船税征收标准:重庆2016年交强险车船税那些事儿

2015-12-08 14:17:3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1、车船税纳税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应当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对于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款从购买日期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按月计算。对于国内购买的机动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日期为准;对于进口机动车,购买时间以《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所载日期为准。

  2、车船税如何计算?

  保有机动车,在购买交强险时按一个年度计算车船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单位×年应纳税额。购置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单位×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3、什么时候申报缴纳车船税?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

  4、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退还车船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5、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办理转让过户的,如何处理?

  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更多重庆车船税征收标准相关资讯请关注南方财富网保险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