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保险四大骗局 4招拆解保险骗术
2014-11-18 11:02:5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揭秘保险四大骗局 4招拆解保险骗术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民众保险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主动寻找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但是在购买过程中,遭遇到保险骗子的例子并不少见。小编将为大家揭开保险的四大骗术,消费者在买保险的时候若遭遇到以下四种情况,要引起警惕。
保险骗术一:将保险当理财产品买
这一保险骗术源自于我国排的上名的保险公司——生命人寿。据悉,生命人寿上海分公司的营销员将公司产品“富贵花年金保险”宣传为“富贵理财协议金账户”,将募集到的资金拿去投资,再拿盈利给顾客分红,并坚持称“生命富贵花”是一款专门用于投资的理财产品。
事后,这一骗局被上海保监会揭露,上海保监会也下发了对生命人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如何应对:
将保险产品说成理财产品,是近几年常见的保险营销误导手段。一些保险业务员为了提高自身业绩,不惜偷梁换柱迎合顾客重视收益的心里,来售卖保险产品。面对这类骗局,消费者切记一点,要选择大公司靠谱的保险业务员。
骗术二:买保险送礼
保险营销员竞争压力大,为了更多的抢占客户资源,送礼已经成了一种常用手段。在许多保险案件中,就有类似于这类送礼的案件。如某上市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营销员在向客户介绍保险产品的过程中承兑收益,并且销售完成后向客户手书”每年分红大约5%左右存期十年,利息领到80岁,80岁另加满期生存金,80岁结束加本金、利息、红利“并将其交客户保留。”除此之外,营销员自行出资赠送客户彩电等礼品。
如何应对:
购买保险的消费者首先要清楚,保险销售员送礼这一行为涉嫌违反了行业监管规定,2009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16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遇到大手笔送礼的销售员,消费者一定要注意自己收礼这一行为是否违背了相关规定,三思而行。面对销售员送礼,消费者要谨记,如赠送与保险直接相关的物品等,累计不得超过对应保险产品总保费的5%是合理的。但是超过保险收入的10%就是严重违反规定。
骗术三:电话回访被利用
在购买了人身保险类产品的以后,一般保险公司会在犹豫期内给客户回访。回访电话对客户来说是对保险产品的再一次确认,十分重要。但是许多消费者却对此不以为然,将其当做保险销售的骚扰电话任意挂断或者敷衍了事,最后却为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当然,电话回访有时候也会被某些急功近利的销售员所利用。被保监会网站上曾经披露过历年来发生过多起篡改保险回访电话的案例。例如,某人寿汉中支部某一银保人员,自行变更系统中的投保人联系电话号码,提供自己或者他人的电话号码作为投保人回访的联系方式,并代替投保人的名义接听回访电话。此举在保监会的监督下勒令禁止,并追究其负责人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如何应对:
购买保险后,一般会有10天犹豫期,犹豫期内客户可以自己退保,并且完全没有损失。保险公司在犹豫期内进行电话回访,若客户发现保险产品不符合自己的购买意愿,可以在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
在电话回访中,保险公司一般会详细再说明客户所购买的保险条款,并确认客户的购买意愿,相关内容都会录音。如果草率应对,最终发现产品不适合自己要求退保,那么就将损失一定程度的保费。
而对于那些利用电话回访做手脚的销售员,客户在电话中若发现不对,可以在电话挂断后咨询保险公司,或者举报该销售员。
骗术四:诱骗投保人隐瞒病史
买过保险的消费者都知道,在填写保单项目信息时,消费者一定要如实告知,特别是设计到投保人或被投保人病史的时候,切不可隐瞒。但是有的消费者却担心隐私泄露而选择隐瞒,最后出险了却得不到赔偿。保险人隐瞒病史一方面是出于消费者自身,也有可能是来自销售员的诱导。许多案例表明,一些保险代理人为了骗取保费,在明知消费者真实情况的前提下,仍然诱导其填写错误的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
如何应对:
消费者要注意,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如实告知非常重要,因为这涉及到最后的理赔。如果隐瞒病史,哪怕出险了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理赔责任。
而面对销售人员可能出现的诱导,一定要严厉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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