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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干部如何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

2014-11-17 15:07:3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退休干部如何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

  退休干部如何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

  参加医疗保险的退休后干部,一般来说就医关系已经确定,但是如果因为搬家等原因需要转移就医关系的,要按照流程去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具体的转移流程可以参照下面:

  一、需长期定居外省市的离休干部,可携带本人的离休干部医疗证、离休干部证,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将就医关系转到外省市的居住地,市、区县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可当场办结。

  参保人也可向邻近的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就医关系转移表。

  将就医关系转到外省市的,在办理转移关系手续时应将离休干部医疗证交由医保中心代为保存。

  按规定办理就医关系转移的,在外省市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可申请零星报销。未办理就医关系转移的,只可申请报销在外省市发生的急诊、急诊留院观察以及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办理就医关系转移后,原则上在6个月内不能再进行变更。

  三、长期居住外省市的离休干部回沪定居后,可依照上述办法申请办理就医关系转到本市的手续。

  四、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应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及参保人的上述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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