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情况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
2014-11-14 11:06:3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四类情况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
四类情况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
医保的报销有一定的范围规定,如有些药品需要个人完全支付,工伤鉴定后其治疗费不用医保支付等。以下是四种不用医保支付的范围:
㈠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㈡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㈢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㈣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与此相对的,以下二种情况则属于医保的保障范围:
㈠个人医疗帐户当年计入资金的支付范围是:门诊急诊医疗费、急救车中的急救费和在定点零售药店按医保有关规定购买的药品费用。。
㈡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的支付范围是:
①门诊自负段医疗费用以及由附加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内的医疗费用;
②住院、急诊观察室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和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自负的医疗费;
③门诊大病、家庭病床医疗中个人自负的费用;
④在定点零售药店按医保有关规定购买的药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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