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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理赔如何处理比较好呢?

2014-11-06 11:22:3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险公司不理赔如何处理比较好呢?(案例)

  保险公司不理赔如何处理(案例)

  在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以后,一旦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消费者向保险公司理赔是一件很头疼的事,理赔相信对于大多数购买保险的消费者都不愿面对的事情。对于保险公司不理赔法院如何处理呢?

  保险公司不理赔如何处理?(案例)

  2011年11月4日,家住科左中旗努日木镇贝子套布嘎查的朱雨辰,通过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的业务员包项,在该公司投保了乐享平安意外救援垫付卡a款,意外身故保险金额为50000元,保险期限为1年。2012年5月29日19时50分,被保险人朱雨辰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在努日木镇小乌兰村东侧发生交通事故,致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无证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为理由,拒绝给付朱雨辰家属保险金,朱雨辰家属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

  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朱雨辰与保险公司签订意外保险合同后,被告并没有将合同条款送达,只是将投保手册给付朱雨辰,被告对免责条款约定的内容未举证证明向投保人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故法院认定该免责条款无效,判决平安养老保险公司赔付朱雨辰继承人保险金5万元。

  法院分析:

  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杨春娟认为,《保险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说明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实践中,保险合同因不同的保险标的而存在不同的免责条款,投保人因文化程度、职业等方面限制对条款的理解也会存在很大差异,保险公司一些业务员为完成业绩考核,在签单时往往隐瞒一些格式条款内容,而保险业务又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所以法律规定即便权利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保险人欲免责仍须向投保人履行说明义务并提供证据证明。

  因此,保险公司未尽提醒说明义务 投保人出险须理赔,保险人只有坚持最大诚信原则,才能更好地平衡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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