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调整2017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加大湘潭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7-02-15 10:37:4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摘要:近日,湘潭市调整2017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贷款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在满足湘潭房地产市场“去库存”资金需求前提下,进一步合理运营资金,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
近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贷款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在满足湘潭房地产市场“去库存”资金需求前提下,进一步合理运营资金,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
《通知》明确了3个方面的内容:保留对购首套及改善性住房的贷款支持力度,无需借款人申请人提供《家庭住房情况证明》,贷款统一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最高比例为购房款的80%;恢复贷款受理时限,将受理期限从购买(签订网上备案合同)、建造自住房之日起,至办好房屋产权证后3年内,恢复至办好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1年内;恢复贷款最长年限,将贷款最长年限至借款人退休年龄延后5年,恢复至借款人退休年龄。《通知》自2017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2015年下半年以来,我市频繁出台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快速增长。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达86.14%,目前尚有约3亿元贷款申请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拨付后个贷率预计将临近90%,远远高于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相关指标控制要求。
为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抑制投机性购房,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2017年1月,我市对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就市民对政策调整内容的疑惑,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还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