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试点分别有哪些?
2014-12-01 11:16:1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试点
老龄化是一个全球话题,在中国,这种增长更是超乎寻常。截至2013年,中国65岁的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4.8%。而根据联合国网站的一项预测,到2025年,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提高到20%。
近日,太平洋保险在山东青岛地区成功开发并报备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产品,首期承保青岛市区60家养老机构及其床位。太平洋保险提供的承保方案既包括身故和残疾赔偿,还包括意外医疗费用、住院津贴,残疾用具费用、骨折赔偿金等项目的赔偿,每人赔偿限额最高可达16万元,养老机构每年的最高赔偿限额可达到500万元。这是公司继前期在上海、北京、江苏等地为养老机构推出地方性责任险产品后取得的一次业务突破。
青岛市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产品是由青岛市民政局统一设定的保险方案,并以招标方式确定了由太平洋产险负责青岛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等5个辖区的保险服务工作。保险费用可由政府补贴80%,各养老机构承担20%。
早在2008年底,太平洋保险旗下的产险公司就针对老年人高年龄、高风险的客群特征和养老机构经营中所面临的特殊风险开发产品,是国内最早开发、报备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产品的公司,并争取到全国首个试点——上海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项目。通过在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西等地项目中不断积累经验、细化保障,目前,太平洋产险既有全国性的含主险及13个附加险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产品,又有地方性的居家养老责任保险(江苏)等产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品体系。
以上信息由南方财富网的小编为您提供,南方财富网的小编感谢您对南方财富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