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福禄满堂保障计划:重疾+身故两倍保额给付
2016-10-09 13:54:5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1、轻症保障
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初次确诊轻症疾病,给付附加险保额的20%,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不影响其他保险责任。
2、重疾保障
等待期内返还主附险已交保费,主附险保单同时终止。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初次确诊重疾,给付附加险基本保额,同时附加险终止,主险依然有效。
3、特定疾病保障
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保单约定的少儿、女性、男性特定疾病,按附加险基本保额的20%额外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不影响其他保险责任。
4、人身保障
等待期内,返还主附险已交保费,主附险保单同时终止。
等待期后:18周岁前,按身故时主附险保单保额对应的年交保费之和×实际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金;18周岁日后或投保时已满18周岁且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按身故时主险保单的基本保额和累积红利保额两者之和的2倍扣除附加险已给付的重疾金之后的余额给付身故金。
5、豁免保费
根据附加险保单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豁免主险保单剩余各期保费。
6、年金转换
方式一:受益人在申请保险金时,可选择将保险金及终了红利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