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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责险是什么?董责险再度跃入企业视线

2016-08-30 11:03: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作为董事的风险分散与权益保障机制,董责险在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后,由伦敦劳埃德(Lloyds of London)保险公司率先在美国推出。20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90年代,董责险得到较快发展并逐渐成熟,现在已经成为欧美绝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标配”。数据显示,目前有97%的美国公司、约86%的加拿大公司和90%的欧洲公司都购买了董责险。在《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有多达95%的企业投保了董事责任保险。在当今亚洲的很多国家和地区,董责险也已经非常普及。例如在新加坡市场,其投保率超过88%;在中国香港,强制所有上市公司都要投保董责险,整体的覆盖率在80-90%之间;而在中国台湾地区,董责险投保率在60%左右。

  相比以上国家和地区,中国大陆的董责险起步较晚。1996年,美亚保险在此售出第一份董责险保单。目前,仅有沪深交易所A+H股公司,绝大部分银行等金融类上市公司都已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了董责险,其余参保公司涵盖房地产、高科技、公用设施等行业。

  董责险推行现状

  和欧美各国相比,董责险在中国大陆推行相对缓慢,但这并不意味着董责险将被边缘化。在我看来,如果中国企业推行董责险,能够带来一系列积极变化:一是能够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目前中国大陆的股票发行是核准制,上市以后一旦出现问题,监管部门的处罚就很严厉,上市公司为此付出高昂代价。董责险的推行可以增加投资者的维权积极性,促使企业加强公司治理。二是董事、监事和高管将更加明晰风险代价,一方面增强其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促进其管理积极性。三是推进证券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近年来我们看到,在成熟市场,投资者权益维护最重要的两翼是证券民事诉讼制度与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两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