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保险之展览会责任保险怎么样?
2014-12-17 14:14:1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紫金保险之展览会责任保险
产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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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
对于下列各项,本公司概不负责:
1.对于展品和设备的损失;
2.被保险人或其雇请人员的故意或违法行为所引起的财物损失和人身伤亡。展开全部详细条款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展览会责任保险条款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被保险人或其雇请人员在展览场所进行展出工作、装卸展品、运转机器以及疏忽行为造成下列损失和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以下简称“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对于所租用展览场所的建筑物、各种固定设备及地面、地基的损失;
(二)由于雇请中国工作人员的人身伤亡,所引起的抚恤金、医疗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三)由于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所引起的抚恤金、医疗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对于展品和设备的损失;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雇请人员的故意或违法行为所引起的财物损失和人身伤亡。
赔偿限额与免赔额
第四条 赔偿限额包括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各项赔偿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五条 每次事故每人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六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七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八条 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与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保险人应当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除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本保险合同的情况外,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及时办理退保手续。保险人拒绝或延迟办理时,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人自其提出退保申请之日起退还保险费;如在延迟退保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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