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保险之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如何?
2014-12-17 12:36:5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银保险之电梯安全综合保险
产品详情缴费方式: 趸交 投保年龄: 0
责任免除保险人对下列各款造成的电梯财产损失、电梯运载的货物损失、乘员携带的财产物品损失、乘员伤亡、乘员抢救及医疗费,不负赔偿责任:
(一)地震、烟熏、污染;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
(四)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及本单位其他员工的故意行为、纵容所致或管理不善;
(五)违章驾驶、超载。
保险人对下列情况也不负责赔偿:
(一)乘员斗殴或故意行为造成的自身伤害及财产物品损失;
(二)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没收、征用或限期拆除造成的财产损失;
(三)因制作材料的缺陷或工艺不善所造成的电梯自身财产损失;
(四)自然磨损、氧化、锈蚀、腐蚀所引起的自身财产损失;
(五)乘员携带的财产物品中: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表、花卉、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家禽、家畜以及其他家养的动植物;
(六)保险事故发生以后的各种间接损失或责任,以及由于保险事故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损失。
直接或间接由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展开全部详细条款
一、保险财产
第一条 凡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安装、检测合格并投入运行的客用电梯、货用电梯、医用电梯、自动扶梯均可投保此保险。
二、不保财产
第二条 下列电梯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一)经劳动部门指定或委派的检验部门确认属于报废或检验中发现有严重缺陷尚未改正的;
(二)尚未领取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的。
三、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电梯财产损失、电梯运载的货物损失、乘员携带的财产物品损失、乘员人身伤亡、乘员抢救及医药费,保险人在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内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水管爆裂;
(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
(三)飞行物体及其它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四)保险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的突然故障所造成的事故;
(五)他人的恶意行为所造成的事故;
(六)乘员乘电梯或因欲乘坐保险电梯的意外坠井。
第四条 保险事故发生以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电梯及其附属设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经保险人确认后,由保险人承担。
四、责任免除
第五条 保险人对下列各款造成的电梯财产损失、电梯运载的货物损失、乘员携带的财产物品损失、乘员伤亡、乘员抢救及医疗费,不负赔偿责任:
(一)地震、烟熏、污染;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
(四)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及本单位其他员工的故意行为、纵容所致或管理不善;
(五)违章驾驶、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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