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金元宝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1-03 09:48:4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及恢复
6.1 效力中止
6.2 效力恢复
7.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7.1 受益人指定与变更
7.2 保险事故通知
7.3 保险金申请时效
7.4 保险金申请
7.5 保险金给付
7.6 宣告死亡处理
8.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8.1 投保年龄范围
8.2 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
8.3 欠款扣除
8.4 通讯地址变更
8.5 司法鉴定
8.6 争议处理
9.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
9.1 保险单周年日
9.2 保险单年度
9.3 保险费应付日
9.4 意外伤害
9.5 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9.6 乘坐本合同所指公共交 通工具期间
9.7 公共交通工具
9.8 毒品
9.9 酒后驾驶
9.10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9.11 无有效行驶证
9.12 现金价值
9.13 现金价值余额
9.14 利息
9.15 不可抗力
9.16 借款利率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英大金元宝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2009年9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我们公司”均指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n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英大金元宝A 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 及其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其他 投保文件、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共同构成。
1.2 合同生效 本合同以我们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为生效条件,生效日 载明于保险单上。保险单周年日(见 9.1)、保险单年度(见9.2)、保险 费应付日(见 9.3)均依据生效日进行计算。 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o 您获得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十年,从生效日的零时开始,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终 止。
2.3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祝福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二个保险单年度的保险单周年 日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六给付祝福保险金。 二、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三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疾病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9.4)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 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见 9.5)的一点零五倍给付身故 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普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本合同所指公共交通工具期间(见9.6) 之外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 伤害为直接和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 时的交费年度数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本合同所指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
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和 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时的交费年度 数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4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 9.8);
四、被保险人在乘坐本合同所指公共交通工具期间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
乘坐的规定;
五、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被保险人自 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9.9)、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9.10)或 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9.11)的机动车;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活动;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退还本合同被
保险人身故之日的现金价值(见 9.12)。
p 保单红利
3.1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余分配,但 保单红利是非保证的。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我 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我们 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在保险单周年日将红利分配给您,随后向您 寄送分红业绩报告。
3.2 保单红利的领取 您在投保时可以选择下列任何一种红利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