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信泰爱满溢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29 10:09:3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11.4给付疾故保险金,本合同终

  止。

  一般意外身故

  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11.5 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

  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给付一

  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交通意外特别

  身故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六十一周岁的保

  单周年日前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交通工具期间11.6遭受意外伤害事

  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

  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的200%给付交通意外特别身故保险

  金,我们不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

  险金。

  特别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每满十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20%给付

  特别生存保险金。

  祝寿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八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

  120%给付祝寿保险金。

  2.4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11.7;

  (4)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或者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

  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1.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1.9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1.10

  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从事潜水11.11、跳伞、攀岩11.12、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11.13、

  摔跤、武术比赛11.14、特技表演11.15、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7)被保险人未遵守客运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攀爬、跳越交通工具;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 3 -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

  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11.16。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现

  金价值。

  ໠ 红利事项

  3.1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余分配。在本合同

  有效期内,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

  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分配红利和红利分配方案,并寄送红利通知书,

  若本合同于保单周年日确定有红利,我们将进行分配。

  红利是不保证的。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参与红利分配。

  3.2 保单红利的实现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实现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本公司,按我们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

  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3)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付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

  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付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若本合同有附

  加保险合同,则抵交保险费也包括附加保险合同的到期应付保险费。交

  费期间届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若您在投保时没有选择红利实现方式,我们将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您可变更红利实现方式,但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我们审核同意。红利实现方

  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实现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 如何支付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交清或分期支付。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交费

  期间为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或二十年。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我们约定,并载明于保险单上。

  若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

  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保险费。

  4.2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您到期未支

  付保险费的,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

  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

  险费。

  您在宽限期届满后仍未支付保险费的,本合同自宽限期届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

  中止。

  - 4 -

  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5.1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