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连退休养老金上调:养老金调整说明
2016-09-28 10:21:5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全市企业退休(职)人员(含事转企单位按事业政策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按往年惯例统一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需经审批通过后,由所在单位或社保(事保)中心进行发放。
特殊的,如因参保单位未及时申报或已申报但因数据错误导致审核不通过的,9月底暂按178元调整并预发放,并由各参保单位负责通知退休(职)人员,同时做好解释工作。10月份以后待单位持相关材料申报并审核通过后再按规定多退少补。
调整办法和标准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五七家属工
定额调整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78元。
5.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挂钩调整
1、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