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乐和人生两全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2-09 10:35:4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事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7 本公司合同解除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 权的限制 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
事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8 犹豫期内的合同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10 天(含)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阅 解除权 读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解除本
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缴纳的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 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 2 章 保障范围
2.1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见 11.3)或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以下 二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 保险金额; (2) 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中英人寿附加乐和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
险》累计已缴保险费之和的 110%。
2、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全残,我们将按以下二项中金额 较高的一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 保险金额; (2) 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中英人寿附加乐和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
险》累计已缴保险费之和的 110%。
本合同所���全残,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注①,⑤);
(2)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3)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4)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注①,⑤)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5)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注①,⑤)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6)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注②,⑤);
(7)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注③,⑤);
(8)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 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注④)。
注:①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 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 0.02,或视野半径小于 5 度,并由我们指定的有资格的眼科医生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② 关节机能的丧失是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③ 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 咽的状态。
④ 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都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 人帮助。
⑤ 所谓永久完全是指自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诊断之日起经过 180 天 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的情况,不 在此限。
3、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下列公式计算 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保险金额÷1000×本合同所附的《每千元保险金额满期保险 金对照表》所对应的金额
《每千元保险金额满期保险金对照表》(以下简称附表)所对应的金额根据 本合同的缴费期间、保险期间以及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性别确定,具体 金额详见附表。
2.2 责任免除 如果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不承担保险
责任,同时本合同终止: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或自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以 较迟者为准)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 11.4);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11.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11.6),或
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 11.7)的机动车;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 1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如果您已缴足二年保险费,我们 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的,该现 金价值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发生上述第 2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如果您已缴足二年保险费,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