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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康丽无忧两全保险怎么样?

2014-12-02 09:33:3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止,投保人已交

  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方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见

  32.18)扣除未还款项后的余额;若投保人是唯一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则

  该现金价值扣除未还款项后的余额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方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处理。

  发生上述其他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方按本合同

  约定的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情况处理。

  第三章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10. 基本保险金额及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我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发生保险事故(见 32.19)时,如果投保人累计已经交纳的本合同及本 合同之附加合同《招商信诺附加康丽无忧女性癌症疾病保险》的保险费低 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如果投保人累计已经交纳的本合同及本合同之附加合同《招商信诺附加康 丽无忧女性癌症疾病保险》的保险费高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合 同的保险金额为投保人累计已经交纳的本合同及本合同之附加合同《招商 信诺附加康丽无忧女性癌症疾病保险》的保险费。

  11.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保险费因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而不同,交费方式分为年交、 月交。具体的交费方式由您和我方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投 保人应该以人民币在每一笔保险费到期日(见32.20)或到期日之前支付本 合同规定的保险费。

  12. 未交纳保险费的处理

  投保人未支付首期保险费,本合同自始无效。

  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在保险费到期日未交纳本合同规定的续期 保险费的,自保险费到期日的24时起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 险事故,我方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欠交的各期保 险费。

  如果投保人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

  24时起效力中止。我方对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

  金给付责任。

  若本合同效力中止,本合同下所附的所有附加合同一并中止。

  第四章 保险单服务

  13.保险单借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您方的保险合同累积有现金价值,经我方审

  核通过后,您方可以向我方申请借款,但每次借款的时间最长为6个月。

  累计借款本息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 80%。��款本息应在

  借款期满之日交付。如果逾期未付,则借款利息(见32.21)将被并入借款

  金额中,并视同重新借款。

  当现金价值不足以偿还借款和利息时,本合同的效力立即中止。我方

  对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若本合同效力中止,本合同下所附的所有附加合同一并中止。

  第五章 保险期间、合同效力恢复、解除合同、合同效力终止

  14. 保险期间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我方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见 32.22)在保险单中载明。本合同自该生效日期的24

  时(北京时间)开始生效。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载明于保险单上,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时起算,保 险期间届满,本合同终止。

  15. 本合同效力恢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 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并提供被保

  复 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我方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 议,在投保人补交欠交的保险费及其利息之日 24 时起,本合同恢复效力。 若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需一并申请恢复本合同下所附的所有附加合同的效 力。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 年投保人和我方未达成协议的,我方有权解 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我方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效力中止时保险单的现 金价值。

  16.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 险

  本合同自投保人签收之日24时起10天内称为犹豫期,如果投保人在 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且审核通过之 日起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我方将向投保人无息退还已交付的全部保险费。 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投保人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则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且 审核通过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我方将从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且审核通过之 日起30天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在退保申请审核通过之日的现金价值扣除 未还款项后的余额。

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我方按本合同之附加合同《招商信诺附加康丽无忧女性癌症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