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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龙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如何?

2014-11-27 10:02:2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起领日后的首个保单月份开始,本公司将于每个保单月份的月初按照每月年金领取额给付年金利益予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身故或本主险合同保险期满后,本公司将不再给付年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2.2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1)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醉酒(见10.5)、斗殴(见10.6)、故意自伤;

  (4) 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见10.7)或滥用政府管制药品(见10.8);

  (6)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10.9)、无有效驾驶证驾驶(见10.10)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10.11)的机动车(见10.12)、助动交通工具(见10.13);

  (7)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10.14)期间;

  (8)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见10.15)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9) 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或由前述情形引起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见10.16)。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3保险期间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

  3保单红利

  3.1保单红利 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投保人有权参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盈余分配。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红利金额是不保证的。

  待红利分配方案确定后,本公司将向投保人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红利派发通知书,告知分红的具体情况。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 现金领取。

  (2)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约定利率(见10.17)储存生息,并于投保人申请领取或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

  (3) 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不计利息。

  各期保险费交清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本公司审核同意,投保人可以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受益顺序,各受益人按同一顺序享有受益权;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除另有约定外,年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2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见10.18)发生之日起7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各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见10.19)导致的迟延除外。通知内容包括:事故情况、原因、伤亡情况以及本公司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4.3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身故保险金申请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最近